各有关乡镇:
根据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精神,今年全市切块25亩土地指标用于新农村建设中的村庄改造建设。经请示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后,市旧村改造指挥部指挥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将这25亩土地指标安排到北白象镇桥下村等省、温州市全面小康示范村、温州市“千百工程”和我市示范试点村。具体分配方案如下:
北白象镇桥下村3亩、前程村3亩,柳市镇长虹村5亩、长道坦村2亩,七里港镇曹田后村2亩,白石镇岐元村2亩,虹桥镇溪西村1亩,石帆镇竹屿村2亩,蒲岐镇娄浦村1亩,南塘镇杨州村2亩,大荆镇荆东村1亩,双峰乡下阁口村1亩。
希望有关乡镇、村抓紧准备报批资料,于9月20日前将资料报市旧村改造指挥部,由指挥部汇总后统一报规划、土地部门办理有关土地审批手续;同时各乡镇要加强对各村土地指标使用的监督,精心指导各村旧村改建工程;各有关村要认真执行土地使用政策,尽量利用村内闲置土地、盘活村内存量土地,积极实施村庄整治建设,为我市的新农村建设树立示范典型。
二○○六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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