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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旧村改造工作2005-2007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发布单位: 旧村改造指挥部 发布时间: 2008-09-11 公开方式: 完全公开
索引号: YQ000-A0201-2005-0002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温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工程的部署精神,结合我市当前旧村改造工作实际,现将《乐清市旧村改造工作2005-2007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一月二十日

考核细则的有关解释说明

一、 本考核分为(一)组织与计划(20分)、(二)实施工作(80分)和(三)附加考核(20分)三项内容。

1、旧村改建工作最终得分=(一)+(二①)+(三);

2、环境整治工作最终得分=(一)+(二②)+(三);

3、考核评分为百分制,考评每一项时不计负分;

4、附加考核分大于20分时按20分计算;

5、考核总分为120分。

二、 因市政府建设规划调整原因导致某项工作不能完成的,不扣分。

  三、各乡镇对各村所制定的年度工作计划,必须在一月底报市旧村改造指挥部备案。

  四、年终考核分,作为排定乡镇考核名次的依据。

五、旧村改造村是指列入年度计划的改建村和环境整治村。

六、本考核细则为2005-2007年度考核标准。

 

 

 

 

 

 

 

乐清市旧村改造工作2005-2007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项目

考核内容

考核办法

备注

 

 

 

 

 

 

20

1、  各乡镇有旧村改造领导机构,并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牌子及专职的工作人员。

召开班子会议及村干部大会。(共6分)

每缺一项扣2分。

 

1领导机构:指挥部、办公室、领导小组等看文件。(2)看场所和牌。3会议:看会议记录、工作报告、签到簿名册等。

2、各乡镇应制定符合本乡镇实际的实施意见。(共3分)

无实施意见的扣3分。

《实施意见》以发文为准,看原件。

3、乡镇有旧村改造工作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共4分)

每缺一项扣2分。

看文件、材料。

4、按时参加市旧村改造指挥部组织的会议活动;认真上报有关旧村改造工作材料;及时上报月报表工作。(共4分)

会议每缺一次扣1分;未上报有关材料及月报的每次扣2分;不及时上报的每次扣1分。

看材料、记录。

5、及时向市旧村改造指挥部报送有关本乡镇旧村改造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信息。(共3分)

全年计6次以上,每缺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看材料。

 

项 目

考核内容

考核办法

备注

二、实施工作

 

 

80

1.及时完成市下达的年度计划任务(以乐村指{2005}3号文件为准)。(共15分)

少启动一个村扣2分,少达标一个村扣2分,不记负分。

看实绩,以指挥部统计为准。

2、村容村貌良好;无违法用地,无违章建筑;无乱搭小棚;无乱拉线路;无乱堆物品情况。(共9分)

村容村貌好的得5分,良好的得3分,一般的得1分,差的不得分;有违法用地、违章建筑行为的,每件扣2分,扣完为止。

以代表村实际工作为准。

3、⑴实施旧村改建应实行块状组团式改造建设;⑵做到区内设施配套齐全;⑶进村道路达到准四级工程标准。(共10分)

未能按改造建设标准的,每项扣除2分。

以代表村实际工作为准。

4、做到“四区分离”,即“居住区、农业区、工业区、服务区”分离。(共8分)

未能达到“四区分离”标准的,每项扣除2分。

以代表村实际工作为准。

5、做到“五进村庄”即“科教文化、卫生保健、商业网点、文明安全、社会保障”进村庄。(共10分)

未能达到“五进村庄”标准的,每项扣除2分。

以代表村实际工作为准。

6、村内主干道和公共场所路灯安装率达100%;其它道路路灯安装率达50%以上;公共场所亮灯率达85%以上;照明入户率达100%。(共6分)

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5分。

以代表村实际工作为准。

7、设置卫生包干区,责任到人,并立牌子;能保持村庄常年整洁,有集垃圾场所;新区卫生厕所入户率达100%,旧区要有卫生公厕;村内墙壁干净整洁,无乱涂乱画现象;村内无严重污染源。(共8分)

未达到标准的每项扣除0.5分。

以代表村实际工作为准。

8、村庄绿化布局合理,绿化覆盖率达30%以上;住宅庭院绿化率达100%;村内宜绿化空闲地的绿化率达100%;进村大道、村内主干道、河道岸边和村内道路绿化率达100%。(共8分)

未达到标准的每项扣除0.5分。

以代表村实际工作为准。

9、能及时处理旧村改建工作中产生的纠纷等。(共6分)

未能处理好纠纷,造成集体上访的每起扣2分。

以市信访局统计为准。

项 目

考核内容

考核办法

备注

 

二、实施工作

 

 

80

1.及时完成市下达的年度计划任务(以乐村指{2005}3号文件为准)。(共15分)

少启动一个村扣2分,少达标一个村扣2分,不记负分。

 

看实绩,以指挥部统计为准。

 

2、村容村貌良好;无乱搭乱建小棚屋的现象,无物品乱堆乱放现象。(共8分)

村容村貌好的得8分,良好的得6分,一般的得4分,差的不得分

以代表村实际工作为准。

 

3、进村道路宽6以上,硬化率达到100%;村内道路路面硬化率达100%。(7分)

每少一个百分点或未达到6以上各扣0.2分。

以代表村实际工作为准。

 

4、村内主干道和公共场所路灯安装率达100%,其它道路路灯安装率达50%以上;公共场所亮灯率达85%以上;照明入户率达100%。(共8分)

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5分。

以代表村实际工作为准。

 

5、设置卫生包干区,责任到人,并立牌子;能保持村庄常年整洁,有集垃圾场所;新区卫生厕所入户率达100%,旧区要有2座以上卫生公厕;村内墙壁干净整洁,无乱涂乱画现象;村内无严重污染源。(共12分)

未达到标准的每项扣除0.5分。

以代表村实际工作为准。

 

6、村庄绿化布局合理,绿化覆盖率达30%以上;住宅庭院绿化率达100%;村内宜绿化空闲地的绿化率达100%;进村大道、村内主干道、河道岸边和村内道路两旁绿化率达100%。(共12分)

未达到标准的每项扣除0.5分。

以代表村实际工作为准。

 

7、建设时,房屋立面设计、结构设计达到房屋美化标准;赤膊屋的整治率达100%。(共8分)

未达到标准的每项扣除2分。

以代表村实际工作为准。

 

8、要达到村庄优化标准;村内功能完善,配套设施齐全。(共6分)

未达到标准的每项扣除2分。

以代表村实际工作为准。

 

9、能及时解决因村庄环境整治工作而产生的纠纷等。(共4分)

未能处理好纠纷,造成集体上访的每起扣2分。

以市信访局统计为准。

 

项目

考核内容

考核办法

备注

 

 

 

 

 

 

 

 

 

 

20

1、乡镇对旧村改造宣传工作。(共6分)

在本市级新闻媒体宣传的每次得0.2分,地(市)级每次得0.5分,省级每次得1分,国家级每次得3分,得分可以累计。

固定标语、灯箱、牌1条得0.1分,限3分以内。

看材料,以代表村为准。

 

2、旧村改造工作积极性高,成效明显的。(共1分)

视情加1分。

以乡镇工作为准。

 

3、旧村改造工作有创新,有推广意义的。(共1分)

视情加1分。

以乡镇工作为准。

 

4、精神文明建设。(共1分)

成绩突出的加1分。

以代表村为准。

 

5、对口工作被评为省级先进单位;被评为小康示范村的。(共5分)

先进单位的加2分;1个小康示范村加1分,共加3分为止。

以乡镇工作为准。